中共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年03月03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8日至8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9日,市委四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将反馈的四方面问题,细化分解为54个具体问题,提出了81条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1月30日,54个问题,有49个完成整改(指整改措施均已落实的),占91%;5个正在推进(指整改措施均在落实过程中的),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共54个问题涉及的81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8条,占96%。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深实方面

  (1)关于“学习不主动、不够深入”的问题。

  【1】政治敏锐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整改推进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印发<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站在讲政治高度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确保《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在管理中心党员干部人人知晓,人人过关。

  【2】学习质量和效果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结合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抓严抓实党员干部日常性教育,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性教育专题读书班、理论宣讲等形式,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重要政治理论热点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学习效果。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3】落实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我市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结合住房公积金本职工作,研究贯彻意见,调整出台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4】对市委“双创双修”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结合本单位人员实际,由班子成员带头,按照市委“双创”指挥部统一指挥,在责任路段和帮扶社区,党员干部按时到位到岗,全力以赴支持“双创”工作。

  (3)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5】学习宣传不够,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打击骗提骗贷未建立完善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召开骗提骗贷专项工作部署会,进一步加大对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会告知书,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

  (4)关于“攻坚脱贫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6】重资金拨付轻产业持续发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紧盯资金流向,对每笔扶贫资金进行三级监管,第一书记、分管主任和主要领导到扶贫点对扶贫资金使用成效上门跟踪。将扶贫资金向产业帮扶倾斜,确保产业持续发展。

  【7】落实驻村干部待遇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已为驻村“第一书记”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关于“意识形态政治责任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8】混淆党组和党总支职责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将按照《关于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认真梳理和查找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以党总支名义随意印发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文件”情况不再出现,每年以管理中心党组名义至少进行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

  【9】总结意识形态工作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每年全面梳理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做好意识形态通报工作。

  【10】新媒体疏于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做好了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政务新媒体推广工作。扩大粉丝群体,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行业政务媒体关注度。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更新频次,确保各政务新媒体每周信息更新。三是对网民在政务媒体咨询和留言,由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回复。

  【11】制发意识形态相关文件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对已制发的意识形态相关文件进行梳理,对发文不规范的文件和文号进行登记造册。并对需要更新调整的意识形态制度和文件重新发文。

  (6)关于“公积金运行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12】落实省住建厅下达主要目标任务不够好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进一步加大对非公企业和农民工群体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主动上门到非公企业做好企业主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努力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

  【13】考核便民服务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以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梳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事清单和流程,信贷业务一次性办结。二是随着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与各委托银行系统实现实时对账,住房公积金业务已实现自主办理,已不需要委托银行向住房公积金服务对象提供窗口服务,故取消对委托银行服务考核。三是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建设方案的通知》(景府办字  【2020】47号)要求,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并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统一管理。

  【14】落实公积金风险防范有距离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骗提骗贷专题工作会议,对我市房地产中介利用小户型二手房反复过户骗提住房公积金进行研究。严厉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骗提情况已经得到明显遏制。同时进一步加强稽核内审工作,加强对资金风险防控等重要内容稽核检查。

  【15】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大对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力度,住房公积金机房一体化建设已于2020年底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已启动完成与住建部门信息系统大数据联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已不需要到住建部门提供相关信息证明,在管理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结住房公积金业务。三是已安排专门信息员每周对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手机APP信息更新。

  【16】推动公积金组合贷款缓慢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将该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分管副市长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协调市住建、市城管和人民银行市分行等多家单位,已于2020年11月底,彻底打通公积金组合贷款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乏力,责任担当偏弱”方面

  (7)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

  【17】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监督问责等手段,着力将管理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的明确与落实。

  【18】对党风廉政工作不够实,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年初研究部署住房公积金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年中不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末全面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监督制约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对领导班子分工进行明确。党组负责人不直管人财物。由一名副主任分管组织人事和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另外一名副主任分管财务。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20】班子成员搞特权

  整改情况:已整改。已将不在行政服务中心坐班的班子成员饭卡充公,改为共用饭卡,用于临时性工作需要在行政服务中心用餐。在行政服务中心坐班的班子成员,每2个月充一次饭卡。

  【21】廉洁自律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制定《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明令禁止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处负责人接受房地产开发单位吃请和与工作无关的联系,发现或被开发单位举报有要求房地产开发单位寻求房价照顾的证据,向派驻纪检组报案处理。

  【22】违规报销私车洗车费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管理中心已将违规报销私车洗车费用全部追回,并对财务报销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8)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明显”的问题

  【23】注重留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提高会议效率,进一步明确会议记录的规范要求,保证记录内容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

  【24】部署等同于落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转变工作作风,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严防形式主义。加强工作督办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

  【25】坐楼办公多,主动上门少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深入住房公积金服务单位,主动上门对接工作,积极解决服务单位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围绕业务关联单位提出的问题,结合中心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推进落实。

  【26】主动协同不够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结合正在开展的市直事业单位改革,重新拟定“三定”方案。按照管营分离原则重新调整科室职能,撤销职能弱化科室,核减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数,逐步解决职能交叉不明,人员苦乐不均的问题。

  (9)关于“制度治理的权威性不够”的问题。

  【27】把制度当“稻草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休假制度》。请事假半个月一律先休年假,年假可分开休假,但不得休半天假。请事假超半个月以上的,一律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28】存在事业单位绩效管理与绩效工资“两张皮”现象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将单位人员考勤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考勤情况由科处负责人记录,统一报秘书科汇总,年底由秘书科将本年度考勤情况上报党组,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窗口工作人员将服务质量与办结速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年底不达标的,按照比例的,按照比例扣除绩效工资。

  【29】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制定《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暨岗位回避制度》,并逐步调整工作人员工作岗位。班子成员及各科处负责人参与岗位设置、考核考察、奖励、处分、交流与监管等工作时,对于其中涉及本人或本人亲属厉害关系的履职活动,应当避免亲属在自己分管科处工作。

  (10)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30】差旅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景德镇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景德镇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报销结算,报销单中注明办事、会议、学习、培训等事由,以及出差时间、地点,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31】报账无明细和清单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凡没有合同和明细清单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32】违规采购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凡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里的商品必须挂网采购。财务科凭网上商城采购合同报销。

  【33】未按要求清账、设账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将往来账款逐一核实清理。工会已单独设账。

  (11)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有所缺位”的问题。

  【34】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完善党组机构。二是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自派驻以来“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回头看”,完善决策程序,末位表态制度。对违规决策事项立行立改。三是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聘用人员“乱象”进行整改,切实做到该清退的清退,该消化的逐步消化。

  【35】到公积金中心监督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节假日明察暗访频次,对发现的典型问题每年至少通报2次。二是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任务以及市公积金中心主线工作每2个月开展1次专项检查。三是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市公积金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的廉政谈话。每年至少举办2次集体廉政党课教育;在市公积金中心及浮梁、乐平办事处信访举报等方式途径信息进行公示。

  3.“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有的要求执行不严格”方面

  (13)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36】党组机构不健全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党组负责人已就该问题向分管副市长报告,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尽快与市委组织部沟通,配备完善党组班子。

  【37】有“三重一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涉及人、财、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政策调整,先召开主任办公会研究讨论,召开党组会议审议,经派驻纪检组合规性监察后形成决议实施。

  【38】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凡党组会议研究有关问题,由分管班子成员或科室负责人将议题和有关意见报党组会议。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发表意见后,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讨论意见作出相关决定。党组负责人不得在会上就某个议题先发言定调。

  【39】班子成员大局意识较弱,合力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效果,提高班子成员思想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拓宽工作视野,提升工作水平。

  【40】班子违规决策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对人事和财经纪律学习,避免班子成员把集体研究作为合规性决策,用集体行为代替个人违规。

  (12)关于“防风险谋长远的人才培养不够”的问题。

  【41】专业性人才较缺乏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对现有人员技能培训,鼓励在编人员考评相关执业证书和职称。

  【42】队伍“断层”较突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待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以后,根据岗位缺配情况进行选拔干部。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和委任制相结合,激发内部人员活力。优先提拔年轻干部,解决干部队伍年龄偏大,青黄不接的情况。

  【43】聘人乱象较严重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主动认领问题。在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不等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拿客观找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觉行动起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自聘人员管理问题。从严对聘用人员考核,并将现有聘用人员按照“只出不进”原则(自2019年1月,除乐平办事处因在派驻乐平市行政中心增设窗口,聘用2名工作人员外,已未聘用人员),委托第三方进行派遣制管理。管理中心党组承诺,不存在聘用人员吃空饷现象。二是从制度上彻底“斩断”聘人乱象。对现有48名聘用人员名单(市本级和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28人、乐平办事处服务窗口10人、浮梁办事处服务窗口10人)和工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同时从严对聘用人员预算支出。从2021年起,在2020年末聘用人员工资决算上下降30%。从源头上解决聘用人员问题。三是快速推进清退部分聘用人员。截至2021年1月20日,已辞退5名工作人员,清退率10%。四是逐步消化,长效整改。管理中心将重新对各办事处和科室服务窗口重新定员定岗,再挖人员清退“潜力”,在保障工作和窗口服务前提下,发挥信息化作用,让保留聘用人员满负荷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力争在事业单位改革结束后,聘用人员总量再核减20%(市本级核减6人,乐平办事处核减1人,浮梁办事处核减1人)。

  【44】轮岗制度执行不够好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正值市直事业单位改革,暂时不能调整干部。同时现有中层干部中,有多名干部还有不到2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年最低任职期不够。只能逐步对中层干部进行轮岗,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中层干部轮岗。

  【45】人事档案管理有距离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安排在编正式党员专人管理和整理人事档案。

  (15)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的问题

  【46】“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普遍存在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机关领域基层党建“三化”建设“4+6”要求开展自查梳理问题,并加以整改。

  【47】重党组织建设,轻党员管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这3名党员均为聘用人员,其中1名党员大学毕业后将党组织关系随同人事档案挂入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已和我管理中心派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党支部党员共同参加组织活动。另外2名聘用人员,是在和管理中心签订用工合同多年后,在自己户口所在村委会发展的党员,并未主动告知管理中心党支部。我管理中心现已将该2名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管理中心党支部。并在2020年10月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

  【48】“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结合党建“三化”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员党章意识,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党组织活动。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规范党费收缴。

  【49】发展党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021年向市直机关工委报送发展对象全部为业务科室和办事处窗口一线工作人员。

  4、“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主体担当不力,整改偏弱”方面

  (16)关于“对巡视问题重视不够”的问题

  【50】对巡视共性问题未学习贯彻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共性问题,该补课的补课。

  (17)关于“审计、财政等监督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51】汇报整改与实际整改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加强对整改工作督促落实。每年召开2次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听取并研究当年党建工作情况。对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分工,落实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

  【52】担当整改责任有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党组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分管责任,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

  (18)关于“主题教育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53】整改有遗漏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尽快研究制定工作考核评比制度,提升工作效率,激发工作积极性。

  【54】整改迟缓

  整改情况: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已完成制定《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该政策已顺利落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8-8515099;邮政信箱: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紫薇路87号,电子邮箱:515618347@qq.com。




中共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2月10日


(作者:佚名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