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1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全市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二、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三、对于2024年5月1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年度内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特此通知。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8日  



(作者:佚名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