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利率上调0.18% 老贷款户明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时间:2008年07月07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5月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96%调整为4.14%;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14%调整为4.59%。权威人士提醒市民注意,5月8日前贷款的客户明年1月1日起将按新利率进行还贷。

    据了解,自本月28日起,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上调后,建设部随即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祝镇辉向记者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18,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基准利率调高0.27%而言,将具有更明显的优势。以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15年期为例,按日前贷款利率计算,每月月还款额为760.40元,利率上调后,每月还款额提高至769.60元,每月多还贷9.2元,15年共计多还贷1656元。另外,按日前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将较商业贷款少付息10278元,新利率执行后,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少付息10962元。

    祝镇辉提醒市民,根据央行有关规定,5月8日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如果在2007年1月1日前未还清贷款,还贷数额将按新利率标准进行计算。

    同时,祝镇辉分析认为,此次利率调整属微调,对房地产贷款影响有限。不过,他同时建议市民,根据目前贷款利率调整趋势,市民投资住房应持谨慎态度;如果购房用于消费则需量力而行,以免受贷款利率调整影响到生活质量。


(作者:佚名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