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2012年7月3 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市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执行情况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2011年,全市净增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70个,净增参制职工3621人。历年累计建制单位1445个,累计参缴职工 92629人。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 4.92 亿元,比上年增加1.37亿元,增长37%,归集余额 3.49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增长40%。其中,市区归集住房公积金3.75亿元,归集余额2.61亿元,乐平归集住房公积金8637万元,归集余额6327万元,浮梁归集住房公积金 3028万元,归集余额2439万元。全市历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 19.08亿元,累计归集余额14.02元。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2011年,全市职工因离退休和购建住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14248万元,占当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的 28.98 %,比上年增长34.61%,历年累计支取额5.06亿元,占总归集额的26.52%。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12户计 3.26 亿元,其中,市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92户计1.92亿元,乐平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26户计 1.03 亿元,浮梁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4户计 3172万元。全市历年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6.07亿元,累计发放贷款余额10.54亿元,购建住房总面积 165.93万平方米,共有 13864 户职工家庭购建住房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支持。全年回收贷款本金1.47亿元,历年回收贷款本金5.52亿元。
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2011年,安排208.48万元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安排430万元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