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分析报告】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
(2019年第一季度)
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维持良好的工作态势。归集额、缴存人数、提取额均稳步提升,个贷发放额呈下降趋势。资金仍处于高位运作,资金流动性紧缺,但总体风险控制良好,运行安全。年初管理中心对各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将继续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党建和作风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管理透明度。
一、各项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1、住房公积金归集。全市2019年1-3月归集住房公积金3.44亿,同比增长1.94%。其中:市区 24197.95万元、乐平7001.05万元、浮梁3203.51万元。
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89.74 亿元,归集余额47.32 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 亿元。
2019年1-3月归集额及同比、环比情况
项目地区 | 市区 | 乐平 | 浮梁 |
归集额(万元) | 24197.95 | 7001.05 | 3203.51 |
同比增幅(%) | 2.79 | -9.32 | 28.9 |
环比增幅(%) | 5.96 | -5.13 | 32.39 |
2、住房公积金缴存。截至3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建制单位共1866个,期末单位账户数1633个,1-3月新增单位38个,参缴职工账户数新增2679人,净增1451人。3月末全市缴存职工个人账户数 117590人,覆盖率达到74.75 %。
2019年3月末缴交单位和缴交个人账户数
地区 | 缴交单位 | 缴交人数 | ||
数量 | 占归集单位总数的 比例(%) | 数量 | 占参缴总人数的比 例(%) | |
市区 | 1000 | 61.23 | 18877 | 16.05 |
乐平 办事处 | 208 | 12.74 | 77136 | 65.6 |
浮梁 办事处 | 425 | 26.03 | 21577 | 18.35 |
3、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2019年1-3提取住房公积金20743.68 万元,同比增加3748.13万元,增长22.05% 。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4830.56万元,同比增长30.54 %;退休等原因的销户提取5810.2 万元,同比增长3.37 %。在全市公积金提取中,市区提取14775.27万元、乐平提取4304.52万元、浮梁提取1663.9万元。
截至3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达到42.42亿元,占归集额的47.27 %。
4、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2019年1-3月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835.6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67.9万元,同比下降39.18% ,环比下降46.69%;发放户数338 户,比上年同期减少343户,下降50.37 %。截至3月底,住房公积金累计发放贷款64.34亿元,个贷余额38.9亿元。
5、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截至3月底,住房公积金个贷金额逾期率为0.47 ‰。
6、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019年1-3月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3229.31万元,同比增长6.01 %。
7、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等情况。截至3月底个贷率达到82.21%,资金使用率达到90.62 %。
二、2019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运行特点
1、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上升,使用从严调控。
去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量及房价均有所下降。资金使用却依旧处于高位,至3月底使用率达到90.62 %,有潜在流动性风险。2019年第一季度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提取总额的71.49 %,较去年同期的占比66.85%有明显上升;退休等销户提取占提取总额的28.01%,较去年同期的占比33.07%有一定比例下降。表明,公积金提取新政为我市缴存职工刚需买房提供了一定的保证,大大减轻了购房者的还贷压力。
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发挥制度优势,支持民生保障。今年,住房公积金依旧会结合我市房地产现状,及时对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控制多套住房户的购房贷款,为我市房源把控、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保证基本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调控的积极作用。
2019年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时间 | 购建房 | 退休 | 了断 | 调离 | 还贷 | 租赁 | 死亡 | 其他 | 合计 | |
1-3月 | 5347.17 | 4964.87 | 536.43 | 169.61 | 9294.94 | 187.65 | 139.29 | 103.73 | 20743.69 | |
同比(%) | 0.73 | 13.79 | -38.83 | -34.17 | 56.37 | 73.57 | 13.14 | 646.2 | 22.05 |
2、持续抓好公积金扩面工作,非公企业建制成效明显。
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增人扩面工作,重点突破非公企业的建制引导。通过认识启动、行政推动、政策带动、氛围促动、服务互动,有力地推动了非公企业建制工作。在首付比例、贷款额度政策中继续保持对非公单位等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精准落实。第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中新增大量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非公企业呈现持续增长。1-3月份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同比增长1.94 %,参缴职工账户数新增2679人,净增非公单位3个,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覆盖率达到74.75 %。
3、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持续下降,降幅明显。
1-3月份中心的贷款户数同比下降,比去年同期减少343户,降幅50%,贷款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267.9万元,同比下降39.18%。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户均贷款额37.98万元,贷款户均面积124平方。
从目前的贷款对象来看,中心审批发放的贷款基本以首次解决住房问题的刚需人群为主。预计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心的发放规模仍将维持低位运行。
2019年第一季度贷款发放情况
时间 项目 | 市区 | 乐平 | 浮梁 |
贷款发放(万元) | 9236.5 | 2279.4 | 1319.7 |
环比上季度(%) | -41.84 | -62.56 | -37.43 |
去年同期对比(%) | 56.18 | -68.29 | -83.51 |
发放户数(人) | 243 | 61 | 34 |
户均贷款(万元) | 38.01 | 37.37 | 38.81 |
4、加强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随着近些年贷款逾期率不断上升,贷后管理成为风险防范核心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我中心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款过程中出现逾期的借款人实行逾期上报。自2019年4月开始,凡系统宽限期后确定为逾期的人员,其逾期信息将上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由此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由职工自行负责。
5、开办提取、贷款新方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去年,我中心在实现提取资金“秒到”之后,推出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凡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需签订《按月对冲协议》,即可按月使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直到贷款结清为止。“按月对冲”业务替换了过去“按年提取”业务,解决了贷款职工一年跑一次的问题,同时大大减轻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有效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住房消费的作用。2019年,我中心将推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以下称“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可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职工在购买自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由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补足。职工办理组合贷款后,不仅可以享受贷款的低利率,还能通过高额度的贷款解决购买住房的资金困难。这两项新业务的推出,不仅解决了公积金贷款职工的实际痛点,同时也将促进景德镇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近期关注重点
按照2019年工作安排,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将资金的使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对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和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继续狠抓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防控风险。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狠抓学习作风建设,保持优质服务水平。
今年,我中心将继续加强窗口作风建设,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中心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作风建设相关系列讲话的方式,自上而下杜绝“怕、慢、假、慵、散”等不良作风。今后,我中心仍将以保持优质服务为主线,提升服务质量,打造良好口碑为核心,推动我市公积金服务向更便捷更优质发展。
2、持续推进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放管服”的改革要求。
政务信息化是当今发展的大趋势,我中心会继续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助推“放管服”改革。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中心将结合新操作系统,推出“单位网厅”,实现“单位不跑”就可与我中心缴存数据的对接,使缴存单位能够第一时间对单位数据进行增改,加快归集业务的速度;同时在移动端,计划增加手机提取的项目,加快实现网上办理和审批服务,使更多业务不见面办理。
3、继续加强宣传,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我市归集单位和缴存人数保持了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应继续将宣传与基数调整结合起来,形成合力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重点要针对非公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媒体联系,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影响力。
4、保证刚性需求,持续做好个贷发放工作。
住房公积金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力度,引导市场理性开发和消费,推动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心将以安全稳健运行为要务,为更好的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做好服务工作,在优化服务的同时,严控个贷发放工作的审批审核,使资金安全得到控制,缴存职工的正当住房需求得到满足,为解决市民刚性住房要求,提供住房政策保障发挥积极作用。
5、密切关注资金使用,防控资金流动性风险。
按现有公积金政策运行,我市公积金资金存量已基本释放到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和公积金使用情况现实,做好各项公积金政策的执行,完善相应配套管理制度,以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同时,中心内部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加强自查和及时整改力度,确保资金和管理费用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