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三角城市将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时间:2015年10月13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日前,湘鄂赣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城乡建设合作联席会议在武汉召开。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三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中三角所有城市将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省政府副秘书长王润涛出席协议签署仪式。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尹维真,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平,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蒋益民分别代表三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署了《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和城乡建设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将在中三角所有城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据介绍,三省所有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后,缴存职工可享受三大便利: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可异地转移互认,职工工作调动后住房公积金可跟随至现工作地,缴存的年限、金额可以累计使用。二是职工异地购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是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只需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相关信息证明,就可按照购房地的贷款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该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相关细节仍在商议中。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尹维真在致辞中表示,当前,我国已进入城市群主导经济发展的时代。湖北、湖南、江西山水相连、人文相亲、经济相融、机遇相通,共同使命和责任担当将三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自三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三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合作步伐不断加快。三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增强合作实效,为“共建中三角、打造第四极”,促进中部地区协同发展、创新驱动、绿色崛起作出更大的贡献。(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佚名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