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时间:2018年09月2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为推进本市公积金中心普法教育工作,提高本中心依法行政能力,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景德镇市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围绕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中心领导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中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单位和职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规范缴纳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识,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中心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进一步转变,坚持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制度规范和依法履职。

  

  2.中心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3.住房公积金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法制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行政执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勤政廉政。 

  

  4.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影响力不断扩大,企业单位和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意识不断增强,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进一步加强,建制扩面工作成效明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紧紧围绕中心重点工作目标,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服务于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新时期普法工作的新特点和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新形势,不断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在宣传主题、内容和形式上有新突破,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3.坚持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坚持把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住房公积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宗旨,在职工维权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住房公积金热点和难点问题。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普法和执法两手抓,在行政执法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普治并举,共同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分中心干部职工养成守法行为习惯,自觉依法办事,逐步树立法治信仰。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强化法律对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促进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在中心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做好宪法宣誓工作,增强中心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在中心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推动分中心领导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分中心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中心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积极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载体,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革命传统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实效。 

  

  (四)深入学习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通过公积金网、微信、微博等平台以及“三进”社区送服务、政策宣讲进企业等活动多渠道深入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针对目前存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不高现象,通过进企业、进社区宣传,向单位和职工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单位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依法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识。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对分中心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和落实中心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行业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确保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每年2次以上。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和住房公积金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活动。以“保障职工住房权益”为主题,通过网络媒体、业务培训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和普及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强化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普法教育工作的需要,中心成立普法教育工作小组,中心普法办负责“七五”普法的具体工作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心法制机构建设,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配备和充实专兼职普法人员,把政治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干部队伍中,加大业务学习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确保工作经费。根据普法教育工作的要求,确保工作经费落实,保证普法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作者:佚名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