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各科室:
现将《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6日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打击骗提骗贷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确保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和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委决策部署,以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满意为出发点,以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为打击重点,在全市住房公积金领域深入开展涉黑线索摸排,坚持源头治理、行业治理、依法治理,构建市县联动的格局,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运行。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舆论引导,推行阳光行政。利用公积金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业务网点设立宣传牌、警示栏等,向社会宣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坚持源头治理,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解惑等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广大公积金缴存人员自觉按章依规办事,从源头挤压涉黑势力滋生的空间;健全公积金系统内部公职人员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预防内部公职人员成为涉黑势力的“保护伞”和“关系网”,发现公积金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二)拓宽信息渠道,开展线索摸排。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机制,重点通过前台审核、信访办理、网络舆情、上级交办、发动群众举报等途径,开展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线索摸排,将排查工作常态化,畅通群众投诉举报路径,群众可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举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涉黑线索,公积金中心将积极反应,迅速查证,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处置并向省厅、市扫黑除恶办公室报送高质量线索。
(三)加强部门联动,完善移送制度。加强对线索的综合分析和研判,着力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与司法、公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推动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专项治理合力。要将摸排的重点典型案件,及时做好移送、跟踪工作,提高打击工作力度,健全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专项整治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日常管理。全面提高公积金前台初审人员和审批人员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审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提供要件,从日常的业务受理中发现骗提、骗贷线索。切实履行好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将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与行业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规范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教育和执行能力的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三、时间安排
2022年9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治理,排查时间范围为2018年至2022年,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发现一条移送一条。加强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综合分析,找出漏洞,总结专项斗争工作成效,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管理制度,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立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成立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业务窗口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工作的指导,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骗提骗贷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宣传展板、警示标语、地方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案例警示、网站公告等宣传方式,合力营造强大舆论氛围,向缴存职工告知违规提取和贷款住房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提高失信成本,严厉打击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行为,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共同营造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风险防范,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一是明确岗位职责,践行“不相容”岗位制度,加强岗位制约。二是定期和不定期对提取、贷款业务进行内审稽查,形成前台受理互查、后台复核审批、内审稽查三道防线。三是用好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对发现的问题和疑似骗提材料进行重点核查。各办事窗口要开展综合分析,针对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预防方法,杜绝同类案件的发生。
(四)依法严厉打击,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骗提骗贷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管理中心将按照《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确保打击骗提骗贷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快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提升核查能力。倡导建立与公安、住建、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及人民银行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和要件真实准确,提高识别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能力。同时,做好信息数据的整理,待异地协查机制完善,立即参与异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附件:关于成立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骗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
关于成立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骗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办事处、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结合管理中心实际,经研究,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骗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高金虎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雷亚琴 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景奇 副主任
成 员:占志民 秘书科科长
杨国刚 信贷科科长
郑 超 综合信息科科长
王树峰 监察科科长
陈浩东 筹资科副科长
陈 军 乐平办事处主任
马 进 浮梁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科,占志民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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