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于2003年1月25日组建到位。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4个职能科室:
一、筹资科: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筹集和提取支付业务(电话:8518689)。
二、信贷科: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业务(电话:8511788)。
三、财务科: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业务(电话:8511288)。
四、秘书科:办理管理中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电话:8511818)。
五、监察科:负责内部检查和普法教育等工作(电话:8515099)。
六、综合信息科: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电话:851581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2个办事处: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平办事处:负责乐平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话:6813118)。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浮梁办事处:负责浮梁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话:2620857)。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景府办字[2003]152号
关于调整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并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委员: 冯林华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 董小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刘文龙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李金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黎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云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东宝 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建平 市审计局副局长
沈 薇 市瓷局副局长、市九三学社副主委
刘雅洁 市总工会副主席
江海潮 市房管局副局长
李赣闽 市国税局副局长
徐吉水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长寿 乐平市政府副市长
孙庚九 浮梁县政府副县长
计 群 珠山区政府副区长
程少华 昌江区政府副区长
黄 伟 人民银行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徐冬春 市个协办公室主任
吴崇凯 景德镇陶瓷学院总务处科长
万 虹 昌河飞机集团公司房产处处长
彭奇云 六○二所研究所财务处处长
钟建民 景德镇发电厂后勤事务部部长
江爱国 市焦化煤气总厂房管科科长
王茂盛 江西化纤化工有限公司金塔公司副经理
吴见东 乐平矿务局矿区社区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于景凯 江西中景集团房产科科员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景府办字[2003]30号
关于成立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领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委员: 冯林华 副市长
副主任委员: 董小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刘文龙 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
李金有 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黎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云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东宝 市建设局副局长
陈建平 市审计局副局长
沈 薇 市瓷局副局长、市九三学社副主委
刘雅洁 市总工会副主席
江海潮 市房管局副局长
李赣闽 市国税局副局长
徐吉水 市地税局副局长
吴长寿 乐平市政府副市长
孙庚九 浮梁县政府副县长
计 群 珠山区政府副区长
程少华 昌江区政府副区长
黄 伟 人民银行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徐冬春 市个协办公室主任
吴崇凯 景德镇陶瓷学院总务处科长
万 虹 昌河飞机集团公司房产处处长
彭奇云 六○二所研究所财务处处长
钟建民 景德镇发电厂后勤事务部部长
江爱国 市焦化煤气总厂房管科科长
王茂盛 江西化纤化工有限公司金塔公司副经理
吴见东 乐平矿务局矿区社区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于景凯 江西中景集团房产科科员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于2003年1月25日组建到位。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负责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