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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瓷都
身份:游客
时间:2014/8/20 20:09:00
主题:公积金提取

我是江西省外户口,2012年7月到2013年7月在本市工作,之后合同满期离职,现在已在江西省外新单位就业,并在新单位重新缴纳公积金,我在本市的公积金现在能不能直接提取?提取的话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公心
身份:游客
时间:2014/8/21 9:00:46
   你这种情况不能提取,在异地缴纳公积金可以将景德镇公积金转移到所在地公积金去。
所需材料:调出或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开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离职证明和入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没有原件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2)提供调入城市单位名称、住房公积金银行账号,资金转入接受单位所在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所在的公积金的开户证明);(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亲属及经办人代为提取提供关系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