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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形神
身份:游客
时间:2013/10/13 17:37:27
主题:按年还贷业务咨询

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好:
    我于2010年在景德镇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去年8月份我从昌河离职后到外地工作,就没有继续在景德镇缴纳公积金,但我的公积金账户还有2万多块钱,我想咨询下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办理按年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吗?
    谢谢!

作者:公心
身份:游客
时间:2013/10/14 8:33:33
    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12个月还款未出现逾期的职工及配偶,可以申请使用职工个人缴存账户余额按年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你是因为工作变动而没有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规定中没有这种情况。可拨打0798 8511255咨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