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时间:2014年11月2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一、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下调至2.35%。
   
  二、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50%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
   
  2014年11月22日(含11月22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规定。2014年11月22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5年1月1日起按本规定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作者:佚名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