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时间:2018年04月08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强服务 惠民生 稳市场 促发展
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政策,进一步强化服务、普惠民生、强化调控,助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在改革中,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稳步发展。


  稳步扩面住房公积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发挥职能,推动住房公积金的扩面工作,当年,全市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 5.16%、5.54 %和 17.73 %。其中,新开户的中、低收入职工占 97.83%,高收入占2.17%。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更好保障中低收入家庭贷款购房的需求。


  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扩面覆盖,让更多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保障。


  不断强化保障功能


  全市住房公积金在积极扩面的同时,在提取和贷款方面也有新增长,保障了缴存职工的资金需求和权益。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重点保障普通住房需求,满足市场刚性需求。


  2017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97亿元,同比增长8.33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4万笔 1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15 %、26.6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 88.24 %,比上年增加13个百分点。


  支持职工购建房46.39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 19535.7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18.34%,90-144(含)平方米占74.7 %,144平方米以上占6.96%。购买新房占69.64%,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占 26.86%,其他占 3.5%。


  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得到优化。


  优化宏观市场调控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密围绕我市工作大局,关注棚户区改造进程,关注我市房地产市场整体情况,对房产供需、价格、对象等因素提前分析和研判。围绕保基本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严控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政策,运用好公积金提取、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调控手段,在保基本和控多套上发力,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调控中,我市提高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减少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调整“可提可贷”政策,停办了“商转公”贷款业务。


  调整“可提可贷”政策。将“职工新购买住房,可凭购房网签合同、不动产专用收据、利益相关人授权证明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结存资金,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以内的价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间,可根据情况允许其按年或按月提取贷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还贷;职工新购住房未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凭购房合同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累计提取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调整为:“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网签合同)和不低于购房总额20%的付款发票(或税务专用收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付款凭证提供首付收据或部分发票提取的,资金汇转入售房单位;对提供全额发票提取的可转入个人账户。允许提取一次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储存余额,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载明的价款,同时可提取购房人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


  提高第二次贷款购房家庭首付比例。购买新建商品房,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二手房,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50%。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停办“商转公”贷款业务。暂停我市缴存职工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宏观政策的到位执行,既保障了职工的刚性需求,又化解了市场购房投资冲动,有力地保障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让“景漂”“景归”更好落户


  为吸引“景漂”“景归”来景德镇发展,助力发展我市经济,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政策,为“景漂”“景归”购房贷款提供政策保障,让他们安心安家在景德镇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


  政策规定,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30%;已申请了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结清的,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让“景漂”“景归”更好落户发展,为景德镇经济发展提供了人才资源保障。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426笔1.14亿元。


  “放管服”改革便利民生


  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满足市场需求。


  为促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理念的深度融合,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建部“双贯标”工作为契机,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支付宝公积金查询服务,我市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支付宝以“刷脸”的方式认证个人身份,实时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


  此外,市民朋友还可以通过网站等多种渠道获得住房公积金服务信息。


  2017年,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景德镇样本”贡献了住房公积金力量。


(作者:佚名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