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项举措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
时间:2008年07月23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江苏省建设厅认真学习贯彻近期召开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经验交流会议和建设部等四部委190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多项举措抓落实。江苏省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形势分析会,传达学习全国住房公积金经验交流会议和建设部等四部委文件精神,认真分析了管理机构调整、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项目贷款和单位贷款回收以及住房公积金运作等情况,要求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落实责任,把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并拟于近期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解决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和项目贷款清收问题。他们下大力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一方面,对于设区城市所辖县(市)机构调整未到位的,将进行专项调研和督察,协调解决机构调整中的问题,督促相关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机构调整工作。另一方面,会同省国资委研究独立工矿区和部省属企业住房公积金向当地管理中心移交问题。抓紧完成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的清收工作。指导尚未收回的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的中心继续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逐笔清理,列出明细和具体清收计划,明确落实责任,通过“加强监控、加快清收、强化保全、逐步核销”等有效措施,与纪检、检察、审计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清收力度,按规定核销,有效化解风险,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资金清收工作。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一是加强对各设区城市整改方案落实工作的督察督办,对机构调整不到位和项目贷款、单位贷款尚未收回的市人民政府,适时下发《行政监督建议书》。二是加强现场检查,省建设厅、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省银监局,在10月底前联合对相关城市进行检查,加大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力度。三是及时汇报,每月底向省政府和建设部、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一次整改情况。四是组织检查验收,年底前,对全省贯彻《条例》、《通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着力研究解决中心人员编制紧缺问题。资金规模大、流动量大、编制人数少,已成为影响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矛盾。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933.35亿元,而全省管理机构实有人员786人,人均管理1.19亿元资金。为此,省建设厅拟与省编办、省财政厅对编制人数相对较少的设区市管理中心进行调研,建议相关市人民政府适当增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人数,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需要,或在编制无法增加的情况下增加管理费预算,增加外聘人员以缓解矛盾。

(作者:佚名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