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加快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就是要让群众得其利、帮群众解其难、为群众维其权、使群众享其乐。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公积金制度是利国利民惠民的好制度,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小康住房的重要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从1993年起步,2003年1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调整到位。两年来,管理中心坚持以筹为基、以贷为本、筹贷并举、贷管并重的工作思路,突出归集,扩大贷款,强化管理,改进服务,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到2005年5月,全市建立公积金制度单位708个,参与职工44967人,累计归集21601.72万元,职工离退休和购房等提取公积金2691.33万元,归集余额18980.7万元。从2003年3月启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到目前为止,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760.2万元,购房面积27.31万平方米,有2038户职工购房得到公积金优惠政策性贷款的支持。
我市公积金工作虽有进步,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公积金发展任重而道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一是公积金政策尚未深入人心。有的单位还没有把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予以重视,职工要求参加公积金制度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住房工资被单位克扣,极大地伤害了职工的利益。特别是一些业主公积金观念淡薄,只强调困难而不帮助员工建立制度。二是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低。市区有国有和集体单位517个,建立制度的单位只有455个,有62个单位尚未建立,在职职工54041人中,参加公积金制度人数仅有26208人,公积金覆盖率只有48.5%。三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公积金制度还未深入,拓展面不广。四是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速度缓慢。有些单位的公积金管理没有按国务院文件要求纳入市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致使职工参加公积金的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未能得到保障。五是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深入,改制企业未能把职工公积金纳入优先偿还的改制方案,损害了职工的利益。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公积金制度的正常发展,使我市的公积金归集总量上不去,贷款规模扩不大,公积金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加大力度深化公积金制度建设
面对新一轮公积金的发展,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务发展,服务职工,认真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咬住公积金制度建设不放松,工作往深处做,往实处做,增加归集总量,扩大资金规模,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
一是舆论引导。依靠大众媒体,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公积金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向广大职工讲清公积金的私有性、工资性、政策性和强制性的特性,让职工认识参与公积金给自己带来的好处,从而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同时,让单位领导认识到建立公积金制度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深度推进。把注意力投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公积金制度建设上,深入宣传动员,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从而保证私营企业公积金制度建设有一个新的突破。
三是突出重点。继续把注意力放在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公积金制度的建设上,与他们一起出思路、想办法、克服困难,加快步伐,快速推进,以增强干部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的自我积累能力。对已实行公积金的单位,做好耐心细致工作,动员他们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出发,按照公积金统一管理要求,尽快将职工个人账户移交至市中心统一规范管理,以发挥公积金更大作用。
三、满足需求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念,增强风险意识,严格贷款制度管理,把好贷款各个环节关,加快业务办理速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使公积金贷款真正成为干部职工购房贷款的首选。
一是加强贷款管理。做深“房”字文章,在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加强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贷款制度,理顺贷款流程,规范操作,防止因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运作风险。
二是守住关口。完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贷款年限和贷款额度、贷款发放流程,做到不具资格的不贷,合同及有关资料不实的不贷,没有偿还能力的不贷,没有抵押或质押物的不贷,以保证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的安全性,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搞好协作。加强与房产开发、委托银行、抵押登记、房屋评估、置业担保等单位的协调配合,严格贷款程序,加快办事节奏,缩短办事时间,让职工尽快得到公积金贷款。
四是跟踪还款。跟踪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是公积金运作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中心要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增强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同时,建立完善催收制度,与市置业担保机构人员一起,盯住“逾期户”不放,采取移动电话短信提醒、电话催收、上门催收、单位协助催收等手段,出现一笔处理一笔,确保个人公积金贷款万无一失,不出现一笔呆坏账。
五是强化服务。心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坚持贷款人的需要就是中心的追求,借款人满意就是中心服务质量的标准,履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严格办事纪律,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细心办事,好事办好,让每位贷款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适时跟进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
公积金发展的生命力在于管理日趋完善,让政府放心,让职工受益。因此,中心坚持以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建设为内容,创新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保持我市公积金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迈进。一是依法催建催收。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保持制度覆盖面有大的提高,参加人数有大的增加,公积金积累规模有大的扩大。二是规范业务管理。建立健全公积金登记、缴存、支取、个贷等业务制度,同时完善缴存查询、个贷风险防范和社会监督体系,力求办事公开透明,各个业务环节有章可循,操作流程井然有序。三是完善网络建设。适应公积金管理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要求,不断加强电算化管理基础,建立高速的信息通道,实现中心与办事处统一的信息数据库,建立信息管理流程和共享传递机制,使分散、重要的数据信息得以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并对数据进行监控,使公积金管理更趋完善,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把提高全员素质作为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服务观念,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增强在大局下行动的自觉性,在服务职工中找到自己工作的切入点,把管理中心建设成为大局意识强、服务工作好、自身建设优的机构,使公积金制度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积金制度在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中的作用,促进我市住房建设的有序发展。五是加强监督。在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积金管理监督的同时,加强监控,管好用活公积金,使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促进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