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营分离----住房公积金制度新的运作模式
时间:2008年07月18日信息来源:新华网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的取向十分明确,市场化也被证明行之有效,且发挥了巨大的能量,这样,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市场化运作也就是我们前进的方向和迎接挑战的策略。如何市场化?当前,建立住房公积金管营分离的动作格局是当务之急。管营分离格局就是在区域化公积金管理机构建制中把资金营运部门分离出去,单独动作,原公积金管理机构只负责政策、执法和监管,保障职工的正常缴存和使用及增值收益分配;公积金营运机构——运营公司则负责住房公积的保值、增值,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运营公司可以运作、投资;一个区域管理中心只有一个,而运营公司可以视资金规模存在几家,相互竞争。为此,我们就重新调整改革思路,分设机构,制订相应的投资方法、领域、比例、风险预测和回报比率等配套政策,为使住房公积金良性运作并成为新型投资主体提供制度保障。


  一、  管营不分的动作模式已成为制约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瓶颈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脱胎于旧的分配体制人事管理制度和传统观念,行政色彩浓厚。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和行为观念决定了机构职能取向以管为主,偏重于通过行政政策的执行建立互助性住房储金,侧重积累资金,而轻于营运。机构建立以来,在转变职工住房观念,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形成一定规模的住房资金来源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初步达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


  但由于重管轻营的行政管理思想的指导,各中心普遍缺乏资金营运的理念,全国上下也没有随着资金量的扩大建立相应的营运制度和机构,资金动作只能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在“个贷”、购买国债两个狭窄领域操作,不但受制于人,风险大,而且品种单一,手续复杂。就连唯一真正意义上的营运方式购买国债也因信息不灵,缺乏专业分析而在小范围操作。


  随着资金规模的扩大和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的加深,这种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具体表现为:


  1、现行体制因缺乏资金投资手段和渠道造成资金大量沉淀,使用率不高;或为银行占用,为他人谋利,不符合市场经济在资源使用方面的规律。目前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全国已达近5000亿元,余额也有4000多亿,但公积金使用率全国平均不到30%,大量资金沉淀,没有发挥效益,这是资源的浪费。沉淀于银行帐号的资金,由银行操作事实上造成了职工利益的损失,加大了资金保值的风险,这不符合资本受益原则,现状亟待改观。


  2、行政占用严重,住房公积金信誉受到冲击。既然没有营运的目的和机构,实行行政管理,这块资金实际成为了地方政府可支配的资金,当地政府部门为了形象和政绩挪用、占用住房公积金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良债权的形成,也不可避免。有些地方因占用严重,不能收回,为了维持运转已停止给职工计息,公积金制度的信誉遭到了冲击。占用资金不能收回,债权悬空,也是目前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难以到位的原因之一。


  3、公积金政策优势弱化,归集难度加大。公积金政策的优势归根结底在于增值。现行管理模式虽形成了规模,却因机构设置问题不能产生增值,长此下去,随着储蓄投资的多样化选择时代的到来,公积金政策的归集优势将逐步弱化。


  4、资金管理中心的竞争力日趋低下,生存危机到来。由于行政管理思想的影响,全国各地设立管理中心,致使中心遍地开花,没有规模效益;中心由于没有成本效益观念和经营渠道,而只能依靠被动吸储,消极融资。在内部管理上也因缺乏竞争机制和目标模式造成人浮于事,特别是专职人员缺乏。没有资金的规模效益就无法吸引人们投资于住房公积金,也无法抵御资金风险,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将出现问题。机关作风及缺乏专业人员会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因服务不善,而信誉和形象受到影响,长期下去公积金制度将失去活力、缺乏竞争力。我国加入WTO后,经济活动中的行政管理正在弱化,没有政策扶持可言。


  二、  没有建立制度化的营运机构是此次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本来是服务于市场经济的,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却不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调节其营运机制,是公积金现存弊端的根本原因,也是此次全国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难以推进的原因。此次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是国务院已看到了行政性管理公积金出现了种种问题,而希望通过机构调整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管理继而形成住房公积金在市场经济中的自我良性发展所做的努力,但这种努力由于调整目标不到位,没有适应形势的发展建立区域化的资金营运体制、管营一体的格局没有打破使结果强差人意。


  1、没有建立区域化营运机构,保障机构整合后原地区、部门缴存人的经济利益,从制度上打消了机构合并者的积极性。由于没有建立独立的公积金营运机构,也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资金营运的规范性,各地各部门对于区域性管理中心的“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心存疑虑,担心机构合并后,本地区、本部门缴存人的利益受损,或本部门、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被上级机构的行政管理占用而造成损失。


  2、管营合一体制的延续无法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而使不良债权的收回成为纸上谈兵。公积金挪用本来就是原管理体制下,由于缺乏专门运作机构而产权关系没有很好明确的产物,现在不是从管营分离着手建立经营单位,那么中心的负债意识仍然不强,产权不界定,影响中心的回收资金意志,指望依靠行政手段收回资金,寄希望于政策的意志,受行政的牵制,如果行政不作为,收回资金就只能是说说而已,不但现有债权可能悬空,还会产生新的不良债权。


  3、没有冲破传统观念的机构调整,使机构、人员的精简阻力重重。不彻底转变管理思想,建立经营的理念,机构和职能不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就不会变,就不会成机构精简创造动机和进行思想上的准备,人员的精简也不可能。


  建立营运机构,树立经营观念,明晰管理资金产权,形成竞争格局,以前管理模式中的弊端就会逐渐消失;机构改革的规范化管理、精简效益的目标就会通过经济手段实现;即使失去了政策保护我们仍能立于不败之地。由于公积金制度的政策性、互相性、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资金规模的限制,我们不可能建立公积金管理完全市场化的格局,还必须加强对公积金政策的管理、营运机构的管理,以期扩大归集额,规避资金风险。但无论怎样强调管理,营运公积金是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必由之路。



(作者:佚名编辑:admin)